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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会长龚柏华:中国企业应积极应对欧盟跨境碳税措施

2021-12-29 19:39:24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严曦梦 记者 宋薇萍)主题为“新时期重点行业企业合规体系建设高峰论坛”的“东方法治大讲堂”第一期讲坛12月28日在位于上海陆家嘴的中国金融信息中心召开。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上海市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会长龚柏华在会上表示,欧盟近年来力推的“碳边界调整机制”(CBAM)实质上是一步争夺全球碳定价权的先手棋,中国相关部门须尽早参与或设计中国的碳市场的定价机制。同时,中国企业应积极应对欧盟跨境碳税措施。

“碳边界调整机制”由欧盟委员会提出,根据这一机制,欧盟将对从碳排放限制相对宽松的国家和地区进口的钢铁、水泥、铝和化肥等商品征税。

据介绍,“碳边界调整机制”适用的产业范围目前限于出口到欧盟的水泥、电力、化肥、钢铁和铝,管制的温室气体排放主要是二氧化碳(CO2)、一氧化二氮(N2O)和全氟碳化物(PFCs)。目前,“碳边界调整机制”仅对直接排放进行收费。

“‘碳边界调整机制’法案出台后可能对中国外向型企业带来挑战。” 龚柏华表示,中国对外出口制造业产品大多处于国际产业链的中低端,具有能耗高、附加值低的特点,是对外贸易隐含二氧化碳排放的净输出国。因此,中国企业应该在我国“双碳”政策指导下,采取主动调适措施,将挑战化为机遇。

龚柏华表示,从中长期看,欧盟不断在低碳领域发力,主要是为了设计新的规则,提升自身产业的竞争力。这将对中国制造业在技术和成本方面的优势造成影响。欧盟强推其碳税政策,对包括中国在内的输欧高碳产品征收高额税费,这意味着未来中国若要维持欧盟第一大贸易伙伴国地位,必须用更短的时间推动减排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中国正在进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改革,这对缓解‘碳边界调整机制’给中国带来的压力非常重要。” 龚柏华说,建议企业参与碳交易时要注意法律风险,特别要注意掌握规则、守法合规。在这轮以“碳达峰、碳中和”为标志的绿色产业革命到来之际,中国企业应审时度势,抓住机遇。

关键词: 碳市场

责任编辑: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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