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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2020-10-19 04:55:54来源:金融时报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内蒙古银行”)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11月6日(星期五)召开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20年11月6日(星期五)上午9:00 地 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33号 内蒙古银行大厦C座5楼会议室 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题 (一)审议《关于选举刘丰同志为内蒙古银行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使用政府专项债资金补充资本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的对象 (一)截至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并对全部议案行使表决权;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5日; (二)办理登记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登记地点:内蒙古银行大厦A座2008办公室; (四)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提前办理登记; (五)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权益账户卡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权益账户卡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股东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33号 邮 编:010010 联 系 人:邬致安 0471-5180013 18686012678 霍登云 0471-5321703 18047115711 传 真:0471-5180011 电子邮箱:boimcdsh@126.com (二)按照银行业监管规定,应被限制表决权的,按照有关监管要求执行。 (三)本次会期预计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执行董事候选人刘丰同志简历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所有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表决意见为本人(本单位)表决意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客户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签署日期: 注:按照此格式制作的授权委托书均有效 附件2 执行董事候选人刘丰同志简历 刘丰,男,汉族,197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经济师,1995年7月参加工作,从事经济工作25年。自2004年11月开始,历任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监察室副主任,交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兼如意支行行长、新华东街支行行长,交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公司业务部高级经理,交通银行鄂尔多斯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交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副行长。2017年11月任包头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20年9月任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内蒙古银行”)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11月6日(星期五)召开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20年11月6日(星期五)上午9:00

  地 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33号

  内蒙古银行大厦C座5楼会议室

  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题

  (一)审议《关于选举刘丰同志为内蒙古银行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使用政府专项债资金补充资本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的对象

  (一)截至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并对全部议案行使表决权;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5日;

  (二)办理登记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登记地点:内蒙古银行大厦A座2008办公室;

  (四)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提前办理登记;

  (五)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权益账户卡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权益账户卡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股东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33号

  邮 编:010010

  联 系 人:邬致安 0471-5180013 18686012678

  霍登云 0471-5321703 18047115711

  传 真:0471-5180011

  电子邮箱:boimcdsh@126.com

  (二)按照银行业监管规定,应被限制表决权的,按照有关监管要求执行。

  (三)本次会期预计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执行董事候选人刘丰同志简历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所有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表决意见为本人(本单位)表决意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客户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签署日期:

  注:按照此格式制作的授权委托书均有效

  附件2

  执行董事候选人刘丰同志简历

  刘丰,男,汉族,197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经济师,1995年7月参加工作,从事经济工作25年。自2004年11月开始,历任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监察室副主任,交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兼如意支行行长、新华东街支行行长,交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公司业务部高级经理,交通银行鄂尔多斯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交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副行长。2017年11月任包头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20年9月任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

关键词: 关于召开内蒙古银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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