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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三年违占27.5亿元 维维股份领罚后再遭股民索赔

2021-01-01 08:01:51来源:投资快报  

记者 余以墨

“维维豆奶,欢乐开怀。”一句中国人耳熟能详的广告词,让A股上市公司维维股份(行情600300,诊股)在植物蛋白饮料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并获得了市场和消费者的认可。不过这家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表现,却不像广告词一般完美。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律师刘鹏向《投资快报》记者透露:“维维股份第一市场占有率华丽外表下,难掩主业下滑的状况,公司扣非后的净利润近几年连续亏损,豆奶业务越发艰难。”事实上,2020年维维股份还因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行政处罚,这不仅引发了市场对维维股份经营状况的讨论,更让受损股民开始进行维权索赔。

控股股东连续多年占用公司资金

2020年5月7日,维维股份发布公告《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很快,监管部门的调查就有了结果。7月24日,维维股份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证监会认定维维股份2017年半年报、2017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2018年年报、2019年半年报未按规定披露维维集团占用资金形成的关联交易,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警告和罚款处罚。

监管机构查明,2017年,维维集团全年累计占用7.029亿元,占维维股份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6.42%,2018 年,维维集团全年累计占用8.968亿元,占维维股份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2.98%,2019年,维维集团全年累计占用 11.5365亿元,占维维股份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3.55%。上述资金占用构成维维集团对维维股份资金的非经营性占用,实质为关联交易。

其实,在2020年3月份维维股份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维维股份就已承认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但其仅披露2019年的资金占用情况,与证监会最终认定的数额也不相同。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刘鹏律师认为,于2017年8月26日至2020年5月6日期间买入,并在2020年5月7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发送姓名、股票名称、电话到suopeibao@126.com,参与投资者维权诉讼登记。事实上,维维股份从被立案调查到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仅仅间隔2个多月,如此迅速的行政处罚,实属A股少见,维维股份未申请听证、行政复议,表明其认可证监会的处罚。

这些股民可加入维权队伍

证监会向维维股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因维维股份证券虚假陈述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开始向南京中院提起诉讼。

只要起诉就大概率能获赔,对于满足索赔条件的维维股份股民来说,及时加入股民索赔队伍维权,是法律赋予股民的权利,也能帮助股民弥补亏损。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于2017年8月26日至2020年5月6日期间买入,并在2020年5月7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发送姓名、股票名称、电话到suopeibao@126.com,参与诉讼索赔登记。由于维维股份自2017年年中到2020年年初,股价整体呈下跌趋势,甚至到2.39元/股的低点,不过随后又开始缓慢上涨,近期稳定在4元/股左右。

刘鹏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透露,由于维维股份被立案调查之后短暂下跌,随后开始小幅上涨,保持在3元/股左右,因维维股份虚假陈述影响的投资者,如果买入均价低于3元/股,估计将较难索赔。

此外,投资者起诉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投资者一般关心的问题是上市公司是否有赔偿能力。

根据维维股份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6亿元,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加240.67%,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28.26亿元,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加14.69%。由此可见,维维股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虽然增长平稳,但是盈利不成问题。“股民索赔宝”刘鹏律师证券维权团队认为,如果因证券虚假陈述案件赔偿投资者,维维股份赔付股民损失应该没有难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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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控股股东三年违占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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