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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精选!深夜突发!证监会连开10罚单,招商、华安、国君、联储、民生都有份

2022-11-12 16:39:33来源:财通社  


(资料图)

昨晚双十一,在大家都忙着抓住双十一最后的尾巴“买买买”的时候,证监会也搞了一个大事情,不声不响的连续挂出10份行政处罚书。

其中,招商证券(行情600999,诊股)、华安证券(行情600909,诊股)被出具警示函,国泰君安(行情601211,诊股)证券、联储证券、民生证券被责令改正。此外,还有10名投行人士收到罚单。

5家券商被罚 多与投行内控有关

5家券商被罚的原因各不相同,但总的来看都和投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质控不严有关。

以两家被出具警示的券商为例,据证监会的调查,华安证券存在: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存在合规人员独立性不足,投行条线部分专职合规人员薪酬未达标,部分项目在内核会议前未开展问核工作等违规问题。

招商证券的问题和华安证券类似,也是投行业务内控不完善,此外,公司还有两个项目被“点名”,分别是珠海冠宇(行情688772,诊股)科创板IPO项目、大连港营口港重组项目。

证监会指出,经查,招商证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存在对外报送的文件大幅修改后未重新履行内核程序的情况,个别项目质控、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

招商证券、华安证券因此被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要求两家公司加强对投资银行业务的合规管理,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国泰君安证券、联储证券、民生证券,除了投行业务内控不完善之外,还存在廉洁从业风控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据证监会调查,民生证券存在两项问题:一是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内控组织架构独立性不足,中小企业发展部履行质量控制职责的同时还存在承做投行项目的情况,部分项目质控、内核把关不严。二是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第三方服务机构审查制度执行不到位。

联储证券存在问题与民生证券类似,包括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部分项目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聘请第三方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不到位等。

国泰君安存在以下违规问题:一是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质控、内核把关不严,部分债券项目立项申请被否再次申请立项时,未对前后差异作出充分比较说明,且存在内核意见回复前即对外报出的情况。二是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聘请第三方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不到位。

因此,证监会对上述三家券商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要求券商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并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相关10名投行人士被处罚

和这5家券商的行政处罚书一同发布的,还有10名相关投行人士的罚单。他们有的是券商公司的高管,也有相关部分负责人,也有保代人员。

国泰君安证券的谢乐斌、许业荣、黄宝毅等三人收到罚单。据证监会网站披露,谢乐斌作为时任分管投行业务高管、许业荣作为时任投行质控部门负责人、黄宝毅作为时任债务融资部部门负责人,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因此均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民生证券有三人收到罚单,分别是杨卫东、苏欣、王国仁三人,其中杨卫东作为时任分管投行业务高管、苏欣作为时任质控部门负责人、王国仁作为时任中小企业发展部部门负责人,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因此均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联储证券只有时任分管投行业务高管董擎一人被罚,证监会指出其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因此被出具警示函。

招商证券的刘宗坤、王大为,作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保荐代表人,修改已通过公司内核程序的招股说明书后,未重新履行内核程序即对外报送,证监会对二人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此外,王大为、李明泽也因在担任大连港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财务顾问主办人过程中,修改已通过公司内核程序的反馈意见回复后,未重新履行内核程序即对外报送,也被要求接受监管谈话。

今年多家券商、保代受罚

全面注册制即将来临的背景下,证券投行作为资本市场“看门人”,肩负着为投资者把好“入口关”的重要责任。

近期,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对中介机构“看门人”的监督力度,推动形成各主体归位尽责的良性市场秩序。

今年以来,多家券商、多名投行从业者因各种原因收到罚单。

就在前几天,11月8日,安信证券保荐代表人于右杰,因擅自修改IPO文件,被证监会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6个月的监管措施措施。

证监会网站显示,今年以来,东莞证券、华龙证券、华泰联合等券商也因投行问题收到罚单;另有保荐人因保荐项目上市当年利润出现下滑或亏损,而被采取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3个月的监管措施。

为保证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稳步推进,监管还在持续下发文件督促各项制度规范。

2021年,中国证监会制定并发布了《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针对注册制下中介机构执业质量普遍不高、制度规则体系不够健全、市场约束机制不够有力等突出问题,坚持突出重点、依法监管、标本兼治三项原则,从监管、机构、市场三个维度提出重点工作任务,力求应实尽实,同时对明确中介机构责任边界等一些长期性、复杂性问题提出工作思路,逐步推进。

此外,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日对券商投行业务中证券公司虚假陈述责任和应对情况开展调研,调研内容包括券商投行业务中虚假陈述相关监管处罚情况、正在进行的虚假陈述相关民事诉讼、已生效的虚假陈述相关民事诉讼判决以及券商对于虚假陈述的应对措施和防范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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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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