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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北京:用人单位缓缴社保的补缴期限延期

2022-11-23 15:44:36来源:金融界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金融界11月23日消息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四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告》,明确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在2022年底到期后,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最后补缴期限由原来的2023年2月23日前,延长至2023年底。

关键词: 缓缴社保

责任编辑: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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