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研究 > 正文

婚后房产拆迁,所得补偿金属于房产证上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2023-07-08 09:21:53来源:互联网  

自从2000年城市大力发展,拆迁成为普遍现象,国家补偿的拆迁款非常可观,曾一度让一批人成为“拆二代”。

自拆迁成为普遍现象以来,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就拆迁补偿款发生的争议也不在少数,当拆迁问题与离婚问题发生碰撞,那么婚内的拆迁款到底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个人财产呢?

其实,这个问题一点都不复杂,根据法律规定,婚后所拆迁的房产如果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则房屋拆迁补偿款应为一方个人财产;如果拆迁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补偿款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分割。


(相关资料图)

下面我们来通过两个小的案例解释一下法条。

张某在1998年的时候,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在自己村庄修建房屋21间。2009年的时候,该房屋被列进拆迁范围内,张某与拆迁的相关单位也签订了《回迁安置协议书》,经过此拆迁,张某的21间房屋补偿款为116万,经过重新购买楼房,交付楼房款项41万后,还剩74万元。

张某的妻子与张某因为琐事家庭产生纠纷,于是私自带着73万拆迁款离开共同居住地,另寻他处居住,并向法院起诉离婚。虽然法院驳回了张某妻子的离婚诉讼请求,但经过此事,张某认为其妻子的行为深深地伤害到了他,他和妻子不可能再复合,于是也向法院申请离婚,且要求其妻子返还74万的拆迁款,张某辩称,该房屋是他在婚前,经审批自己建的,故应该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经过法院的审理,张某与其妻子因为琐事和经济问题产生矛盾,起诉离婚两次,两人确感情破裂,无复合可能,故判决该二人离婚,但对于张某提出的房屋拆迁款74万属于个人财产,法院不予支持。经过审查,该21间房屋的建房许可证是在张某和其妻子婚后作出的,故认定该21间房屋及拆迁款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判决其妻子返还张某37万元。

通过上述案例,我们初步的了解到,婚后的房屋拆迁款项是否属于个人财产,应当看该房屋是否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房屋,那么拆迁款就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那么拆迁款归其一方所有。

假如拆迁房屋确实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拆迁款属于其个人财产,那夫妻生活多年,离婚时,难道另一方一分钱都没有吗?其实也并不是这样。

秦某的丈夫在婚前购买了一套老房子,价值50万,秦某与其丈夫结婚后五年,该房子划分到拆迁范围内,获得拆迁补偿款100万.

但是后来,秦某与其丈夫感情不合离婚,秦某要求分割该补偿款100万,但是其丈夫不同意,其丈夫认为,该房屋是他婚前个人购买的,因此该补偿款100万,应当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二人闹上法庭,对铺公堂。

后经法院审理认定,该房屋补偿款100万,确属于其丈夫个人财产,但是因为拆迁事件是发生在秦某和其丈夫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补偿款中不仅包括房屋价值款项,还包括搬迁费、安置费,其中的搬迁费和安置费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国家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政府对于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三项:

第一项是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

第二项是房屋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第三项是如房屋为商业用房,所造成的停产停业的补偿。

这个案例中,秦某与其丈夫的房子不属于商业用房,因此不涉及第三项停产停业的补偿,但是秦某与其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生拆迁事件,秦某有权分割因房屋拆迁所产生的安置费搬迁费。

通过上述案件我们就可以了解到,即便该拆迁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如果是在夫妻存续期间发生拆迁事件,那么因为拆迁事件产生的搬迁费、临时安置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房子被拆迁,不仅是对一方有影响,对另一方同样产生的影响,因此搬迁费和安置费是对家庭所有成员的补偿,是夫妻存续期间所得利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民法典是怎么规定的呢?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五项:

第一项:夫妻的工资、奖金、报酬。

第二项: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例如,炒股所产生的收益,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

第三项:知识产权的收益。例如,夫或者妻一方写小说的版权费,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四项:继承或者是赠与的财产。例如丈夫法定继承一套房屋,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五项:其他应该共同所有的财产。

关于个人财产法律也规定五项:

第一项:一方的婚前财产。例如本文中所说的婚前个人房屋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该个人房屋所产生的收益也属于个人财产。

第二项:因为身体受到伤害所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例如丈夫因为工作发生意外,收到的工伤补偿等医疗费用,属于丈夫个人财产。

第三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例如丈夫的朋友赠与丈夫一副名画,合同中明确表明只赠予丈夫一人,那么双方离婚时,该名画属于丈夫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第四项: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例如假牙、人工耳蜗。

第五项: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通过本文的探讨,我们知道了婚后房产拆迁所得的补偿款是否属于个人财产,要看该房屋是否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在现代社会,离婚时,因财产分割问题产生争议的不在少数,我们应该全面了解法律规定,合理合法分割夫妻财产。面对恶意结婚骗婚的情况时,也要注重保护个人财产不受恶意分割。

关键词:

责任编辑:hnmd003

相关阅读

推荐阅读